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以及《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安工大〔2018〕79号),我院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以及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评选依据
1、《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选实施细则》(安工大[2018]79号),《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2019〕5号)。
2、《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以及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3、《关于2019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名额和考核时间说明》,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三、评审组织与原则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报研究生院备案。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相关行政人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方式和程序
1、名额指标
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选名额如下:
类型 |
国家奖学金 |
校长奖学金 |
硕士研究生等额指标 |
硕士研究生差额指标 |
博士研究生差额指标 |
等额指标 |
共计 |
3 |
2 |
3 |
3 |
因等额推荐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限学术型)若C项(科学研究)只拿到基本分,没有奖励加分项,则该生的等额推荐指标转至全校择优指标,为确保指标有效,等额推荐的学术型研究生的C项(科学研究)必须有奖励加分项。
2、个人申请(9月7日前)。
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表》(附件1)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以上申请表均为一式两份,附件3正反页打印且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更改单元格大小),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学院初评(9月15日前)。
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评,评审过程采用公开答辩形式。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注:加分证明材料均需在9月15日14:30前提供,否则均认定为无效。)
4、公示(9月16日-9月20日)。
在学院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实名书面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5、材料报送(9月21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和《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定表》(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
五、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理由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业绩。
2、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在研究生信息系统打印,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和学院盖章。
3、论文、专利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复印件需导师签字证明级别;论文若无纸质版期刊,申请人需提供检索网址和收录证明。除原件外的加分项证明材料均需导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论文、专利等加分项在截止申请日期前未正式发表、授权不能加分。
5、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
六、其他事项
1、在读研期间前一次获奖时申报用过的成果不能再次利用。
2、当总评定分值相同时,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候选人。
3、评选阶段如果发现有伪造材料现象,涉及的申报者取消学业期间评奖评优资格,其他相关要求见研究生院下发文件。
4、补考和重修课程的成绩在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中均按60分计。成绩不够理想,希望提高成绩的可按第一次成绩计算。经批准同意缓考的课程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在研究生各类评奖评优中其成绩按正常考核对待。
5、所有研究成果均以研究生院最后认定的为准。
6、未尽事宜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澳门沙金官方1991cc2019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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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