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外出毕业实习的暂行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毕业生毕业设计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方便学生外出实习。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同意在实习单位、家长及有关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毕业生可外出参加毕业实习。申请办法及程序如下: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二份),申请书上应注明外出实习单位、实习理由、实习时间及联系方式等。
二、学生外出实习应注意自身安全,在实习期间由学生自负一切安全责任,并提交一份安全协议书。
三、学生外出实习应征得家长、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系主管党政领导签字同意,否则不允许外出实习。
四、学生凭实习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实习合同书到系辅导员处领取申请表(一式二份),按表中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在实习申请表中签署实习意见后,由学生带回学校交付辅导员,否则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五、外出参加实习的学生每周至少向辅导员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各汇报一次情况。不及时汇报者,届时取消实习资格。由于指导老师监管不力造成学生没有按时完成实习计划,扣除该生实习指导课时费,情节严重者以教学事故论处。
六、学生必须在外出实习截止日前返校,外出实习截止日为开学后的一个半月,超期者将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冶金与资源学院
2013年2月25日
附件
冶金与资源学院毕业生外出实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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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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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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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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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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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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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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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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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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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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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实习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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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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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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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学院主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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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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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外出实习毕生生需经过家长同意,实习单位应出具证明或接收函方可请假。
2.外出实习毕业生在外的人身安全由本人自负。
3. 外出实习毕业生在实习结束返校时需持有所在单位的实习证明,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系里备案,一份交指导教师。
5.外出实习毕业生每周应与辅导员、班主任和指导教师联系,及时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